浙江省地方标准《杨梅鲜果物流操作规程》(DB33T 732-2009)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仙居县林业特产开发服务中心、宁波市林特科技推广中心、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台州市农业局、慈溪市林特技术推广中心、慈溪市兴达食品有限公司、余姚市林业特产技术推广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昆松、徐昌杰、孙崇德、王康强、郑金土、张望舒、何桂娥、孙钧、柴春燕、李海明、汪国云。
本标准首次发布。
杨梅鲜果物流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杨梅鲜果物流的库房与容器消毒、采收、分级、分装、预冷与包装、贮藏与运输以 及销售等操作环节。
本标准适用于杨梅主要产区的杨梅鲜果物流操作。运输工具采用冷藏车或保温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LY/ T 1747-2005 杨梅质量等级
DB33/ 372.3-2008 无公害杨梅 第 3 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近距离运输
指果实运输的距离在 300 km 以内。
3.2中距离运输
指果实运输的距离在 300 km - 1500 km 之间。
3.3远距离运输
指果实运输的距离 1500 km 以上。
3.4预冷
将新采收的产品在贮运、加工前迅速除去田间热,将产品温度降低到适宜温度的过程。
3.5田间热
指产品自田间采收后冷却至其储藏温度所释放的热量。
3.6蓄冷材料
通过液固相变存储冷量的材料,如生物冰袋等。
3.7完熟
指果实在生长发育过程中,果实外观色泽、质地以及糖酸等内在品质同时达到完全成熟阶段特征,此时果实已达到最佳食用品质。
4 库房与容器消毒
4.1 库房消毒
库房经整理、清扫后,用 0.1% 次氯酸钠或 1% 福尔马林溶液喷洒消毒,或用 5 g/m3 硫磺熏蒸消毒,一般处理后经 24 小时密闭,然后通风 1 天~ 2 天,按要求调节到规定温度备用(产地预冷库房和销售端 预存库房要求相同处理)。
4.2 容器消毒
周转箱等容器用 0.1% 次氯酸钠溶液清洗消毒,晾(晒)干,备用。
5 采收
5.1 采收时间
一般在晴天上午 9 时前采摘。
5.2 采收成熟度
果实采收成熟度根据销售终端地点不同而确定(以 ‘ 荸荠 ’ 和 ‘ 东魁 ’ 为例)。
近距离运输果实可以采用完熟采收。
中距离运输果实以九成熟采收为好。
远距离运输果实以八成熟采收为好。
5.3 采收方法
采收过程应戴一次性薄膜卫生手套采摘,要轻拿轻放,全程实行无伤采收操作,避免囊状体破裂。
周转箱(筐)或采果篮内壁光滑或垫衬海绵等柔软物,容量 10 kg 以下为宜。
随采随运,避免在太阳下暴晒。
6 分级、分装、预冷与包装
6.1 分级与分装
果实分级要求按 LY/ T 1747-2005 和 DB33/T 372.3-2008 执行。
在 10 ℃ - 18 ℃ 的操作间进行分级;
在垫有软物的分级操作台上进行分级,操作者戴上一次性薄膜卫生手套,轻 拿轻放;
根据果实的大小、果皮颜色或成熟度进行分级;
分级后果实同时装入小筐(每筐 1 kg - 2 kg ),小筐再放入塑料周转箱内。
分级后果实同时装入小筐(每筐 1 kg - 2 kg ),小筐再放入塑料周转箱内。
6.2 预冷
分装后的小筐果实置于塑料周转箱内(每箱装 4 筐- 6 筐),在 1 ℃ - 5 ℃ 下预冷 6 小时- 12 小时或在 0℃ - 1 ℃ 条件下强预冷 2 小时- 3 小时;
预冷环境相对湿度维持在 80% - 90% 。
7 贮藏与运输
7.1 温度与湿度控制
经分级、包装后果实置于 0 ℃ - 1 ℃ 下贮藏。
定期检查或实时监控贮运环境温度,温度变幅在 ± 1 ℃ 。
果实贮运环境的相对湿度控制在 80% - 90% 。
贮运环境相对湿度可采用吸水干燥材料进行控制。
7.2 短期贮藏或周转
经预冷果实可进行短期贮藏或周转,也可直接进行运输。
短期贮藏或周转时间以 7 天以内为宜。
7.3 包装
果实分级要求按 LY/ T 1747-2005 和 DB33/T 372.3-2008 执行。
在 10 ℃ - 18 ℃ 的操作间进行分级 。
在垫有软物的分级操作台上进行分级,操作者戴上一次性薄膜卫生手套,轻 拿轻放 。
根据果实的大小、果皮颜色或成熟度进行分级 。
分级后果实同时装入小筐(每筐 1 kg ~ 2 kg ),小筐再放入塑料周转箱内。
8 销售
运输果实运达经销地后,采用冷柜销售或在 1 ℃ - 3 ℃ 冷库临时贮藏 1 天- 2 天,每天批量上货架销 售 。